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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13
发表时间:2015-08-24 09:35 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,保证工程质量安全,我部制定了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,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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